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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言 人 傳 訊
指 引 |
為鞏固社聯的對外形象,並持續為社會福利界推廣革新服務,以致回應各種民生政策,社聯有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發言人制度及與傳播媒介保持良好合作關係,透過本會最高管治層接受傳播媒介訪問,向公眾反映社聯及社福界的意見,並監察政府施政。
回應傳媒提問
- 每當社聯就社會議題及政策訂定具體立場,並計劃向傳播媒介發放有關訊息時,傳訊部作為社聯的窗戶,將擔當統一發放消息的職能,安排發言人對傳播媒介作出回應。
- 所有訪問報導均會留作紀錄,如訪問不是透過傳訊部安排,敬請知會傳訊部以便跟進。
- 發言人分為三層架構,由特定的管理階層代表社聯對外發表意見,包括:
「行政總裁及執行委員會主席」
- 主要回應重大的社福界/民生議題,並直接回應有關社聯工作的提問和報導,例如回應福利規劃、賭波合化法、服務外判及資助制度等應統一由本會行政總裁/執行委員會主席接受傳媒訪問。
「業務總監、常設委員會及專責委員會主席」
- 四位核心業務總監、常設委員會及專責委員會主席可透過傳訊主任安排回答傳媒的提問。如遇到個別服務範疇的查詢,例如生果金、青少年濫用藥物等問題,業務總監可授權負責有關服務的總主任接受訪問。
「傳訊主任」
- 在行政總裁及業務總監授權,回應傳播媒介的查詢。
- 由於大部分傳媒的繁忙時間是由下午四時開始,直至午夜十二時截稿,故本會管理層很多時候要在辦公時間以外接受傳媒查詢。為了與傳媒保持緊密聯繫,傳訊部將備有各核心業務總監、行政總裁及執委會主席之夜間聯絡方法,有需要時安排相關業務的主管接受傳媒訪問。
發放新聞稿
- 發放新聞稿的工作將由傳訊主任統籌,稿件內容由負責相關議題的同事提供,所有以社聯名義發放的新聞稿內容必須首先得到相關業務總監同意,再提交行政總裁批閱,始向傳媒發放。
以社聯名義投稿
- 以社聯名義發表,並由業務總監或各委員會主席撰寫的文章必須得到行政總裁同意,確保與社聯立場一致,始向報章/雜誌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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