謬誤三:由市場主導是最好的?
“最好的做法,是以自由市場作主導,來處理醫療服務的需求,政府只是擔任輔助的角色。”
醫療市場是「供應者主導」(supplier-led)的市場,病人因為病情與資訊不均等,根本沒有議價的權力。所以,我們只能靠兩個機制來保障我們。其一是政府,其二是保險業。從上世紀六十年代起,香港逐步建立起一個「國民健康制度」 (National Health System)。這制度在過去的四十多年來,以有限的資源保障普羅大眾的健康,是做得不錯的。
但如果因為財政緊絀,當局一定要將這個制度作一個大革新的話,我們必須掌握多一些香港醫療市場的特徵,才能減少市民將要付出的代價。我們必須掌握私營市場的制度及水平、醫療收費的透明度、醫者與病者雙方的「尋租行為」(rent-seeking behavior)、專業組織的質素監管效能、第三者 (保險業或政府) 的角色、保險業「選擇少病客人行為」(cherry-picking behavior) 的後果、醫療集團的價格、病者「尋醫」行為背後的動機等等問題,使政府可以在某些程度上作出政策上的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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