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巴掌日」研討會 - 從體罰到虐兒
「無巴掌日」(SpankOut Day)由美國非政府組織於一九九八年發起,目的是引起公眾對停止體罰兒童的關注。社聯於4月28日舉行「無巴掌日」研討會 – 從體罰到虐兒以提升同工對體罰兒童的關注,當日共有四名來自不同界別的講者作分享,包括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女士、立法會張文光議員、屯門醫院兒童及青少年科李志偉醫生及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主席周鎮邦醫生。本會亦邀請了兒童議會的青少年朋友以錄像方式與同工分享他們對體罰兒童的看法,鼓勵同工從兒童權利角度出發,瞭解體罰及虐兒。超過九成參加者對是次研討會表示滿意。是次的研討會只是一個引子,希望能引發社會福利界別對體罰兒童的關注,向社會推動保護兒童的訊息。我們相信推動「無巴掌」及預防虐兒問題是需要多方面的協助,包括教育界、家長組織、醫護界及政府等多個不同界別的協作。在各方的支持下,才能有效地將訊息推廣至社區層面。有關當日講者的簡布資料,可於http://www.hkcss.org.hk/fs/Sem_April%2028_06/sem2804_06.htm下載。 (負責職員:王曉雅 : 2876 2460)
回最上
民政事務局非政府機構社區發展論壇
民政事務局於2006年3月27日舉行了非政府機構社區發展論壇,基督教勵行會於會議上分享其於油尖旺區新開展的少數族裔綜合服務中心服務內容,會員亦同意將邀請基督教勵行會參與此論壇。為紓緩本港貧窮問題,扶貧委員會將撥款3000萬予地區推行扶貧工作,民政事務局早前已根據相關政策文件,鼓勵機構以社區發展服務的工作手法申請有關的撥款,以多元化的工作手法協助地區內有需要的居民。非政府機構亦向民政事務局反映部份由非政府機構營運的社區中心設施及裝備殘舊,未能配合服務使用者的需要,本會將收集有關資料以便於下一次論壇中作深入討論。
(負責職員:王曉雅 : 2876 2460)
回最上
少數族裔服務資訊站
鑑於不少業界機構正拓展不同範疇的少數族裔服務,為了讓業界同工、服務使用者,及其他有興趣的人士,可掌握業界的服務提供狀況及有關少數族裔的重點議題,本會便將過去及最近的工作總結,並設立了少數族裔服務資訊站。在資訊站內,同工及有關人士可獲得現時提供少數族裔服務機構的資料;對政府相關政策的意見書,過去各項研討會或培訓課程的資料等。特別一提的是,當中亦包括新近出版的“提供社會服務給香港少數族裔群體小提示”單張,讓同工及有興趣的人士可得悉少數族裔的部份生活特性、社工提供服務的經驗等等。在獲得公益金資助,本會已印製了5000份單張,並透過不同渠道派發給政府或非政府機構的同工。 (負責職員:彭偉健 : 2876 2424)
回最上
「從澳洲的經驗看香港少數族裔的生活狀況」研討會
社聯於2006年1月9至13日組織一行8人的考察團,前往澳洲悉尼,考察當地政府及非政府機構如何推展促進種族和諧及社會融和的政策措施及服務。考察團曾與入境事務機構、社區關係委員會、平等機會委員會,不同的志願機構及少數族裔團體會面,共同就相關議題交換意見及經驗。考察團於回港後於3月28日舉行上述研討會,將澳洲的經驗帶給業界。當時除了考察團的代表作出分享外,並邀請到香港理工大學陳錦華博士、平等機會委員會朱崇文博士、民政事務局Mr John Dean及立法會劉慧卿議員參與討論。研討會共有60多位同工、政府及其他界別人士如教統局、警方、民政局及少數族裔等人士的參與,而滿意是次研討會的參加者共超過85%。
(負責職員:彭偉健 : 2876 2424)
回最上
少數族裔社區發展服務
繼2005年底於油尖旺區開展的少數族裔社區發展服務外,民政事務局亦將於元朗區開展少數族裔的服務,計劃為期三年,機構亦已於4月底向民政事務局遞交申請書,預計6月正式投入服務。而兩隊由少數族裔團體承辦的社區支援小組已正式成立,分別為本港的巴基斯坦及尼泊爾社群服務,團體為 Hong Kong Integrated Nepalese Society 及Pakistani Islamic Welfare Union Incorporated (HK) Ltd. 聯同聖公會麥理浩夫人中心合辦。有關支援小組服務資料,可於http://www.hab.gov.hk/rru/tc_chi/activities/activities_comm_cstec.html查閱。
(負責職員:王曉雅 :2876 2460)
回最上
檢討「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
社會福利署現正就「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一九九八」作檢討,預算有關檢討工作於明年中完成,其後將會於界內進行諮詢。本會亦已成立工作小組跟進檢討事宜,並向署方反映業界的意見。而現時的程序指引,包括處理虐待兒童、虐待配偶、性暴力個案及多專業個案會議主席參考手冊已上載於社會福利署網頁內﹕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family/sub_fcwprocedure以便同工使用及參考。
(負責職員:王曉雅 :2876 2460)
回最上
《家庭暴力條例》修訂建議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近日提出有關《家庭暴力條例》修訂建議如下﹕ 1.擴大適用範圍至包括前配偶或前同居者,以保護申索人免受已離異的配偶騷擾 2.父母親(監護人)亦可能是施虐者,故修例建議與兒童有近親關係人士亦可成為「起訴監護人」(next friend),為該兒童向法法院申請強制令,以保護該兒童;同時刪除申請人需與兒童同住的規定 3.為免法庭判令出現矛盾,法院在發出禁止有關進入婚姻居所或指明地方的強制令時,可同時修改關乎相關兒童而現行有效的探視令或管養令 4.法院發出強制令時,可附上逮捕權書,讓警員可即時拘捕違反強制令人士,但要符合以下情況;申請人及有關兒童曾被答辯人傷害或法庭相答辯人可能會導致申請人及有關兒童受傷害 5.延長強制令和逮捕權書的有效期,最長不超過24個月 本會欣見局方對條例作出修訂建議,但本會認為要更有效打擊家庭暴力罪行,《家庭暴力條例》應採納更廣闊的家庭成員定義、要求施虐者接受「強制輔導」及擴闊暴力定義等。有關建議詳情,可參閱http://www.hkcss.org.hk/fs/DVPaper_April2604.pdf (負責職員:王曉雅 : 2876 2460)
回最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