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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 關 愛 故 事

2008/7/15
第 7 輯
家 庭 議 題 - 家 庭 暴 力 - 香 港 明 愛 家 庭 服 務 總 主 任 黎 鳳 儀 女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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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管教子女忌用暴力

家庭暴力個案不斷上升,且基於中國人家醜不出外傳的觀念,社區存在不少隱藏個案,實際情況可能更嚴重。

香港明愛家庭服務總主任黎鳳儀指出,香港家庭承受很大生活壓力,父母沉不住氣就會以體罰來懲戒一時頑劣的子女,這種管教方法只會短期見效,長遠而言,子女的自我形象會越來越低,也會更加反叛。如子女習慣在這樣的環境長大,他和其他人相處時就會傾向用暴力解決問題。

有很多方法可取代體訓而有同等的懲戒效果,例如遇到子女頑皮搗蛋,父母可透過面斥,短時間不理會他,或勒令他坐在一旁面壁思過,以示懲戒,又或令他得不到想要的東西,要他明白做事要負責任。然而,要有效管教子女必須雙管齊下,責罰與讚賞兼備。

「無論實際經驗和外國研究, 小朋友最有效方法是善用讚賞,做得好便加以讚賞和鼓勵,可加強小朋友的自信心,親子關係也更和睦。」黎鳳儀說。

父母也必須注意自己情緒,千萬不要將生活怨氣發洩在子女身上。本來只是輕打手掌,但情緒控制不來,越打越激烈,變成虐兒。如父母遇到嚴重管教問題,必須尋求社工的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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