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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 關 愛 故 事

2008/8/26
第 13 輯
跨 境 議 題 - 內 地 養 老 - 香 港 國 際 社 會 服 務 社 國 際 個 案 工 作 及 跨 境 服 務 服 務 總 監 張 玉 清 女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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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國內養老須考慮醫療配套

目前有超過2萬名60歲或以上長者在國內居住,其中3千多名參與社會福利署「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申領綜援金回國內養老,每年新增個案約4、5百宗。

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服務經理黃小碧表示,長者回國內養老的主要原因是國內居住環境寬敞,又有親人陪伴,反而物價稍低已非重要元素,因隨著國內經濟迅速發展,不論衣食住行,物價已接近香港水平,長者的經濟負擔變得沉重。

除物價上升,欠缺醫療配套一直是港人回國內養老的障礙。黃小碧指出,參加社署國內養老計劃的綜援長者,須自行承擔在國內醫療費用,但國內醫療服務情況與香港很不同,國內是先付款後治療,逐項收費之餘,住院更要先付按金,費用十分昂貴。長者住院3天往往要付3、4千元住院費,有個案更要付上逾萬住院費。雖然有機構提供接送服務,接載患病長者回港醫治,但始終長途跋涉,甚為不便。故長者決定回國內養老時,除注意物價水平,也要考慮院舍及社區能否提供符合其經濟能力的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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