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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 關 愛 故 事

2008/8/19
第 12 輯
跨 境 議 題 - 跨 境 離 婚 - 香 港 國 際 社 會 服 務 社 國 際 個 案 工 作 及 跨 境 服 務 服 務 總 監 張 玉 清 女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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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跨境婚姻容易亮紅燈

跨境婚姻增多,離婚個案也不少。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服務總監張玉清指出,跨境婚姻的特點是受到出入境問題困擾,夫妻並非朝夕相對,內地妻子一般要等5年才獲單程證來港定居,如何在這段時間維繫兩人感情是一大難題。

再者,如期間生了孩子,妻子未獲單程證,情況更複雜,因為他們要決定子女在內地或在香港成長,照顧方面會鬧意見,而彼此管教方式又可能不同,衝突增加,自然影響感情,甚至離婚收場。

跨境夫妻離婚所衍生的問題非常複雜,香港與內地法制不同,在執行判決方面出現很大困難,例如內地法院判定內地前妻擁有撫養權,但若前夫將子女帶回香港及拒付贍養費,前妻也無可奈何。

張玉清認為,要保障離婚人士權利,兩地必須發展一套完善的法院判決互認機制,同時強化社會服務,讓香港的社會服務機構進入內地為跨境家庭提供服務,希望在婚姻亮起紅燈前,及早提供適當輔導,避免夫妻離婚,甚至演變成家庭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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