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間與社群﹕從榕樹頭說起
鄺健銘,莊港香港中文大政治與行政學四年級

前言

本文希望從公共空間與社群互動的角度,分析榕樹頭的空間利用改變的源起及其對附近社區的影響,並探討分析榕樹頭此種空間利用轉變背後的源起、影響及其對空間—社群關係的可借鑒之處,並從而推導出公共空間與社群的整體關係;最後會嘗試將由此所得的空間與社區模型擴充套用到香港社區未來的發展新方向,以達到「以小見大」的目標。

甲、空間轉變

我們把榕樹頭的空間轉變分為源起期、繁盛期及管制期。

源起期 (約由香港開埠初期至二戰前後)(約由香港開埠初期至二戰前後)

榕樹頭早年只是位於油麻地天后廟前的一塊空地,因植有數棵巨大榕樹而得名。在榕樹頭的早年歷史中,有兩個地理因素對其空間利用的形塑有著深遠的影響。第一個因素是榕樹頭與油麻地避風塘的關係。這一因素又引伸出第二個因素:天后廟的出現。在榕樹頭的例子中,天后廟發揮了華人廟宇在傳統社區中作為社交場的作用,不但為鄰近的水上人社區提供祭祀的場地,更有著社交場所的角色,成為鄰近社區的聚焦點。

繁盛期

隨著填海工程的進行,油麻地避風塘的海岸線不斷後退(由新填地街移至渡船街),榕樹頭與天后廟離海邊愈來愈遠,碼頭及水上人社區對天后廟的影響力亦不斷消退。此時的榕樹頭出現了眾多的商業活動,日漸繁華;榕樹頭所為社交場所的地位亦日顯重要,發揮著類似「社區中心」的角色;其使用者不再局限於水上人及碼頭使用者,還聚集了眾多來自其他鄰近社區的低下階層市民。

後榕樹頭時代

自1997年回歸以來,政府對榕樹頭的管制進一步加劇;榕樹頭公園進入了後榕樹頭時代,空間使用的隨意性及多樣性進一步受到限制。回歸後政府即增加洗地,使露宿者要不斷搬遷個人物品,不能再長期停留在同一個地方。另外,政府又在長椅中間加設把手,令露宿者夜間不能再睡在長椅上。附近其中一店舖的老闆娘表示,經此改動後,大部份露宿者已離開榕樹頭,轉移往附近的天橋底等地方露宿。只有遇上寒冷天氣警告生效,梁顯利社區中心開放予附近地區的露宿者避寒時,才看到整群露宿者在梁顯利社區中心活動。

再者,政府亦加強防止小販在榕樹頭公園擺賣。例如在回歸前後,政府翻新及增設了公園內的欄杆,又不成文要求榕樹頭至甘肅街一段的無牌小販必須在油麻地圖書館關門後才可開檔,否則會派出小販管理隊掃蕩。

理想的社群及其功能

我們討論一個理想的公共空間,其實是希望保存可貴的社群。公共空間和社群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人進入公共空間,互相溝通,從而建立一個社群。公共空間對社群的建構起著催化的作用。

由於互動(interaction)在社群組成中有著相當大的重要性,參與社群的人可以發展較為緊密的關係,從而建立有人情味的社區網絡(social network)。在早年的榕樹頭,街坊們都願意互相幫忙。一位參與者憶述當年榕樹頭的檔主們均樂於免費為有需要的人開舖,街坊在買餸時可以把小孩子暫放於店內由店主托管。有時候街坊們有生活上的困難(如缺糧),大家也能不分彼此地互相幫忙(如借米、和缺糧的街坊一起吃飯等)。可見社群中任何人有需要都可以找別人幫忙,此種有人情味的社區網絡,能夠發揮使用者互助互動的功能。

然而,由於政府的介入,榕樹頭的社區網絡被瓦解,街坊互助的景象已不復再。使用者們若有任何需要,只能通過政府的援助渠道。社群中互助的功能被徹底破壞。總括而言,社區網絡的建構,對於良好社群的建立非常重要。有人情味的社區網絡能使使用者們發揮互助的功能。

人的存在價值(對Hanna Arendt「自由」的概念修正)

社群的重要性不只是互助的功能,一個良好的社群更能確立人的存在價值。我們以一位榕樹頭的使用者為例子。這位老伯三十年前已在榕樹頭聚腳。從前他是一位工廠工人,人工不高,閒時喜歡在榕樹頭和朋友聚會,談天說地。街坊們亦不會介意彼此的身份地位,彼此也是互相接納支持。老伯告訴我們,當時他雖然並不富裕,但仍然感到快樂。

後來,工廠生產線北上,工廠倒閉。老伯轉行成為公廁看守員。政府清拆榕樹頭後,聚腳的地方消失了,社區網絡亦被打散了。老伯說他失去了不少朋友,閒時也沒有地方和朋友聚頭,加上現時工作的工種被歧視,使他有著被邊緣化的感覺。

我們可嘗試從Hanna Arendt 對自由的見解看這位使用者的故事。Hanna Arendt認為自由就是人可以選擇且追求到自己希望得到的生活,從而獲得快樂,達到不受操縱的境界。然而,要達到這種自由,使用者必先在物質上得到滿足,這亦是唯一的途徑1 。從老伯的故事我們可以看到,物質上的滿足並不是得到自由的唯一途徑。

老伯在榕樹頭被清拆前在工廠工作,收入並不會比看守公廁高很多,可見其前後的物質滿足並沒有明顯的分別。他生活上的分別在於以往一直接納他的社群現在被破壞了,使他失去了支持和接納;而聚腳地的消失亦使他失去了不少朋友。若他想過自己喜歡的生活,便必須跟從別人的規則來玩 — 成為中產,但很明顯這對他來說是遙不可及的。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他沒辦法選擇自己理想的生活方式,又因不能達到社會強勢價值群體對中產儀態的要求而被邊緣化,因而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意義。這就是社會強勢價值群體對他的操縱,使他得不到自由和快樂。

由此可見,物質上的滿足並不是達到自由的唯一途徑。社群的接納和支持對於人得到自由和確立自身的存在價值是重,要的。社群的最大功能,就是使人從中找到自己的價值,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從而獲得自由。

政府反對社群自由發展的原因

社群的良好建構,需要任其自由發展。政府一直以安全問題、衛生問題等反對這種自由發展模式。當我們要分析這些空間問題時,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從使用者的角度出發。首先是治安問題,以廟街為例,我們訪問了某士多的老闆,他說廟街向來都是有黑社會出沒的,但他們一般來說都不會滋擾街坊。美都老闆娘接受我們訪問時的第一句說話就是「其實廟街無你地街外人想像中咁危險,住係度既人無覺得有咩咁特別,都住得幾舒服」;老闆娘又多次強調江湖人有江湖規距,不會騷擾普通人。由此可見,廟街一向「危險」的形象只是外人的觀感,實際情況並非如此。

至於衛生問題,一般人認為無牌熟食檔必定是不潔不雅,衛生問題嚴重。可是,我們其實極少聽到有人吃過這些熟食檔食物後身體出現問題。反觀不少著名的持牌食肆,接二連三出現食物中毒事件。廟街小販不衛生,往往只是外人的主觀誤解。這是因為人們往往受到政府的思想灌輸,認為無牌就是不清潔,忽略了小販的本質不純是買賣關係,而是「做街坊生意」。他們縱使沒有牌照也需要在衛生方面向街坊負責。因為他們為了保持自己在社羣中的名聲和地位,以及維繫和街坊的關係,而需要確保食物有一定的質量。

從廟街這個案例,我們可察覺某些社區的情況其實並不是我們想像般壞,只是受到政府的「抹黑」而己。政府利用此手段的原因,不外乎是希望要營造香港國際城市的形象。因此所有看來落後、貧窮等「不整潔」的東西如小販、露宿者等都需要被清除,以維護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需有的繁華景像2 。我們在此質疑的是,小販這類東西真的不能在國際城市中存在嗎﹖我們可參考紐約這公認的國際城市,小販攤檔在當地隨處可見。再看看日本這個極為重視衛生潔淨的國際大都會亦聚居了不少露宿者。兩地政府皆沒有對這些「不順眼」的東西加以掃蕩。終究我們懷疑的是,基層如小販是否真的不應為國際都會所接受呢? 所謂國際都會的迷思實在值得我們思考。

社群自由發展的實踐方法

我們提倡應讓社群自由發展的具體方法有三點。第一點是設置「透氣位」,第二點是以榕樹頭為起點所需要做的工作,第三點是拓展成為全港的社區計劃。下文我們會把重點放在草根社群的建立,原因是他們現在被社會邊緣化,重現「榕樹頭式」的公共空間可讓他們得到自由,體現人的價值。

首先我們建議的放任社群發展,並不是指全港所有社區政府皆需要放手不管。可先選擇一些有較多草根階層聚居的地方,然後在這些區域劃分一個像榕樹頭般的地方,藉此希望給予該區市民一個聚腳的空間。這個地方不需要有完備的設施,因為我們相信即使只是一塊空地經市民的不同使用也能夠發展出一種獨特的面貌。我們相信若果這些區本身已有草根社區網絡,那便能夠透過此「透氣位」得以保存;而在草根社區網絡不存在的地區,亦可透過市民自由使用這些「透氣位」的過程,日積月累的發展出獨特的社群,就好像最早期榕樹頭的發展模式一樣。

總結

香港在發展的道路上有不少客觀限制,例如地少人多的問題,都的的確確增加了發展時需要顧及的因素,增加了政策規劃、執行時的難度。總括而言,我們並非漠視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我們只是爭取社群保育的考慮能夠成為與經濟發展並列的發展大方針。正因為我們從榕樹頭的個案中發現了空間對建構緊密社會關係的重要性:在這種人情味社社群能令低下階層在物質條件缺乏的情況下,發展出社區網絡和資本,從而體現和感受到自我存在的意義和感覺。長遠來看,這種人情味社群的發展模式,不但能尊重低下階層作為存在個體的內在價值,更能減低政府在管治時遇到的難度和來自草根階層的挑戰。因此政府在社群保育的工作上是責無旁貸的。政府必須在施政方面有所調整,否則社群終會因被忽視而消失,最終令到城市管治更趨困難。

參考書目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00), 第132BC章「遊樂場地規例」,香港法例 (香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歌舞昇平榕樹頭 一曲唱盡未了情》,(2006年6月27日),星島日報 • 葉蔭聰,《小販不是問題》,(2006年7月2日),明報
• 《讀舊文匯,認識廟街掌故》,(2007年7月21日),文匯報
• 《「飛哥跌落坑渠」高官起哄聚首榕樹頭.見識廟街歌王》,(2007年7月25日),香港經濟日報 • 《榕樹頭下》,(2007年7月25日),信報
• Arendt, Hannah (2005), The Promise of Politics (New York: Schocken Books), “Introduction into Politics”
• Mitchell, D. (2003), The Right to the City: Social Justice and the Fight for Public Space, (New York : Guilford Press)
• Robert Bocock. (1986), Hegemony, (Chichester : E. Horwood)
• Scott, J. C. (1998), Seeing Like a State: How Certain Schemes to Improve the Human Condition Have Failed, (New Haven, Con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 Arendt, Hannah (2005), The Promise of Politics (New York: Schocken Books), “Introduction into Politics

2.此點可參照甲部「行政國家心態」及「中產階段心態」的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