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成立進展
社會署召開的推行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專責小組會議在2004年11月開始,已歡迎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代表推展前線同工列席會議,以增強直接溝通。已確定之會議紀錄亦會於社會署網站每月之「最新消息」供各同工自行下載:http://www.info.gov.hk/swd/html_tc/whatsnew/index.html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服務及津貼協議內容已於2004年12月定案,並已由社會署交各營辦機構簽訂。該協議體驗了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以處理地區需要為本的設立原則,並容許各中心可按服務區域的實際需要,在個案量與非個案量作有限程度的彈性換算。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每周的開放節數尚在考慮中,預計可在2005年3月底前具體地商議。
社聯已於2005年1月6日舉行第二次非政府機構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單位同工匯報及諮詢會議。會議由家庭及社區服務專責委員會主席劉國華先生主持,共有23 位單位督導及前線社工參與。與會者同意進一步探討以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服務範圍進行小區跨服務協作。 (負責職員:盧超群 : 2876 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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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發展服務的政策
經界內多年的爭取,民政事務局在2004年12月10日首次召開的非政府機構社區發展論壇上,表示在參考過去社聯及界內整理的社區發展服務文獻及建議等,局方草擬「社區發展政策文件」供社區發展服務機構討論。與會者同意由社聯進行業界諮詢,並由各機構收集服務使用者意見。局方也同意在完成文件後,將文件交立法會作為局方在施行社區發展政策的文件。由於政策文件對未來社區發展服務方向有深遠的影響,加上在社區發展的服務項目日漸減少,界內合共80位同工出席於2005年2月4日舉行的諮詢會,共同討論文件內容。會上,同工帶出服務理想及現實資源配合的矛盾問題,並希望政策不單能確定現有服務及資源的規劃,更希望能勾劃未來發展的方向及資源配對,以協助社區建設及持續發展為服務目的。社聯將會3至4月期間,與民政事務局及社會福利署初步交流界內意見。(負責職員:趙麗璇 :2864 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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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發展服務資源及削資安排
受政府資源的社區發展服務機構,在2004年12月10 日首次召開的非政府機構社區發展論壇上,得知社會福利署計劃在2005-2006年度削減非政府機構社區發展服務4%資助。機構代表對於首次將社區發展服務與其他同屬社會福利署管理的福利服務資源作出不一致的安排感到愕然。由於過去一直以來,社區發展服務削減的資源均與其他受資助的社會福利服務一併計算。據本會分析,過去五年,從社區發展服務資源削減的金額位合共約一億七千二百萬元,即已削減五年前在社區發展服務的總資助額的60%,削減的資助已分別撥到家庭及兒童福利服務及計算在整體福利削資項目之中。截至2004年初,民政事務局已表示剩餘在提供社區發展服務的資源不能被抽調或轉型作提供其他福利服務,對於現時服務的運作及管理的安排均保持不變。故此,本會與各有關會員機構、前線同工及張超雄議員,經過一個月的努力,與民政事務局及社會福利署商討解決方案。在2005年1月27日,三方達成共識,在2005-2006年度,按以下方案達成4%削資安排:
受資助的非政府服務機構劃一削減1%;
將去年終止服務的一個鄰舍層面社區發展計劃預留作新服務的一百四十萬元上繳;
其餘由社會福利署承擔。
事實上,民政事務局負責社區發展政策,而社會福利署則負責管理社區發展服務的資源及服務表現,時至今天,署方認為有需要分開處理由?生福利及食物局及民政事務局的資源安排,機構仍需進一步與局方及署方達成未來資源削減或發展的處理共識原則。(負責職員:趙麗璇 :2864 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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