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社 會 服 務 聯 會

交福利事務委員會「處理家庭暴力的策略和措施小組委員會」會議

回應「死因裁判庭就20044月發生的天水圍家庭慘劇提出的建議」

 

2005111

 

反思「天水圍家庭慘劇」汲取教訓

 

1.    家庭暴力是刑事罪行   社聯同意陪審團建議的方向,並倡議社會必須認清家庭暴力是刑事罪行,社工及各個專業和政府部門須在今次事件中汲取教訓,作出反思,開放地檢討及改善處理家庭暴力的機制及措施,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2.    設定具體「零度容忍」家庭暴力政策     天水圍家庭慘劇」反映社會整個回應家庭暴力的制度不足,目標及方向模糊。各政府部門及專業人員的角色及分工期望不清,令各人未能集中發揮其應有的功能。本會同意警方的角色為執法及停止暴力,法律有助支援前線員工依法執法,法庭是制裁違法者及保護受害人安全,而社會工作員應提供危機評估、危機介入及支援、定立安全計劃、提供輔導及情緒支援、網絡社區資源及轉介服務等等。各專業也需積極坦誠檢討不足之處,加強協作,設立相應服務措施以補足支援制度的夾縫。

 

3.    重組「家庭暴力中央協調機制」加強社區與司法協作      業界促請政府重組跨局跨專業中央協調委員會賦予權力予該委員會,以負責推動落實「零度容忍」家庭暴力政策、建議修訂及每年進行內部工作檢討,監察工作進度,而成員須對家庭暴力有一定認識

 

4.    採取「社區及司法協作策略      鼓勵司法界與社區服務合作,使能更有力地打擊家庭暴力罪行。本會倡議司法界盡快修訂家庭暴力法及相關的刑事法,以加強法律在處理家庭發生的暴力罪行,並改善法庭制度,設立專門的家庭暴力法庭,處理因家庭暴力引申的民事及刑事裁判,設立證人支援服務,讓證人認識法庭程序,協助尋找所需的資源及情緒支援,尤其是受害人了解其法律權益及可使用的服務,讓他們在不受他人影響的情況下作證。

 

5.    「家暴傷亡檢討委員會」   經過「天水圍家庭暴力慘劇」後,社會必須決心汲取以生命換取的教訓,改善社會回應制度以協助危機家庭。本會促請政府盡快成立以家庭為本的「家暴傷亡檢討委員會」常設檢討機制,汲取改善跨專業處理家庭暴力的經驗成效

 

6.    「預防家庭暴力基金」     政府應該從問題的根源入手,預防家庭暴力事件。要能更靈活地配合落實施政工作,鼓勵社會積極推動有關工作,本會建議政府成立「預防家庭暴力基金」以資助預防家庭暴力為目的的社區工作及服務,推動長遠社區與司法協作工程。

 

改善服務運作

 

7.    業界坦承面對人力及資源不足的嚴峻挑戰     界內總結前線觀察及反思「天水圍家庭倫常慘劇」,同業承諾承擔支援家庭及處理家庭暴力的工作,但面對資源的壓力及服務縫隙,令服務推展困難,同工肩負壓力更大。2000年起至今,業界面對整筆撥款的資助模式、資源增值及持續削資的情況,政府近年進行服務重整,加上公眾對社會福利服務質與量的需求上升,令業界面對嚴的挑戰。

 

8.    補充現時服務人手不足     政府須正視現時家庭服務及家庭危機服務資源、前線及督導人手嚴重不足,建議即時在每個家庭服務單位增加人手及培訓兩名「資深社工」(Senior Practitioners),以支援前線處理複雜的家庭個案,同時加設專業督導員,改善督導員與社工的比例,並讓督導員專責專業服務的督導工作,使能提升服務質素。同時,加撥資源予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以降低現時每名社工負責危機個案的工作量。

 

9.    整體服務檢討  在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的流程上,業界認為有需要進行全面檢討,特別是「跨專業個案會議」的工作流程、主持人培訓、會議內容、跟進及監察工作落實的情況進行,以改善及確保「跨專業個案會議」發揮多專業交流及制定合適福利計劃及確保落實及計劃跟進。

 

加強家庭暴力危機支援及預防工作,推展兩項試驗計劃

 

10.  24小時運作的「家庭暴力危機支援服務」     本會認為必須從整個服務設計及架構入手,將服務制度化,以確保適時的危機支援服務,而非將責任個人化。在危急的情況下,有必要警方介入,並與社工協作,即時停止暴力威脅。完善的政策規劃能帶領及協調各界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業界建議設立獨立、專責、有警方參與、24小時運作的「家庭暴力危機支援服務」,補足現時服務制度上的縫隙。第一時間處理新發現的個案,在受害人的安全得到保障後,才把個案分流至其他相關的服務單位作較長時間的跟進,減少悲劇發生的機會。

 

11.  「社區預防工作隊」     社會資源不應只投放在補救性工作上,應該從問題的根源減少家庭暴力事件,主動及積極尋找潛在的危機家庭,杜漸防微,建立和諧家庭和友善的鄰里支援網絡,關懷的社區。本會建議在五個高危社區:元朗(天水圍在內)、屯門、東區、觀塘及葵青區設立試驗性「社區預防工作隊」,鞏固社區互助支援網絡以預防家庭暴力問題。

 

加強培訓認清家庭暴力

 

12.  本會認為必須加強培訓專業人員對處理家庭暴力相關的跨專業指引的認識,並須印備足夠的數量讓每個服務單位均有一本指引,或考慮將指引上載網頁,同時,設立監察各部門及專業跟隨指引內容執行有關工作。

 

13.  非政府機構同認有需要有系統地規劃與時並進的持續培訓(包括前線及督導人員)的安排,惟期望與社會福利署共同規劃培訓方向、內容及安排。現時機構已有有關的個案紀錄制度,並會加強有關的工作,以確保紀錄個案的資料。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