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處長
出席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舉辦
11月25日「國際消除暴力對待婦女日」
「社區預防」及「司法介入」家庭暴力研討會
我很高興獲得邀請,參加今日這個與家庭暴力有關的研討會。香港社會一向對家庭暴力事件非常關注,特別是自「天水圍事件」發生後,而立法會亦特別成立了一個小組委員會,研究防止和處理家庭暴力的策略和措施。
家庭本應是人類社會內一個最和諧的地方,但不幸在某些個案中家庭往往成為對最親密的人作出傷害甚至使用暴力的地方,箇中原因錯綜複雜。對於發生在家庭�堛獐氻O案件,警方執法的態度一向都十分嚴謹,我們會以迅速及專業態度處理每一宗案件。例如在處理程序中我們會特別關注受害人的安全,並迅速安排受害人去醫院接受治療。而在調查過程�堶情A當有証據顯示有人觸犯刑事罪行,我們會果斷地作出拘捕行動,更會向受害人及其家庭成員介紹社會上所提供的各種支援服務,並在有需要時,協助轉介有關家庭到社會福利署或其他志願機構作跟進。在2004年,警方就作出了2,728宗有關的轉介,而今年首9個月轉介了2,598宗。[註:與2004年同期比較,增幅達27%]
剛才我說的處理及調查過程,聽起來似乎是很簡單,但事實上並非每件個案都如此順利的。有一些同事曾經同我反映,處理一宗「家庭暴力」案件比起一宗打劫案件其實困難得多。因為家庭暴力案件旳當事人很多時會在調查過程中態度飄忽,有時當警方準備檢控使用暴力的一方時,受害人會拒絕出庭作證,甚至反過來對警務人員的介入產生敵對態度。我們非常明白家庭暴力事件中涉及的人物往往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與一般的暴力案件截然不同。因此除了要依據程序辦案之外,警務人員會以同情、諒解及公平的態度處理有關案件。當調查顯示沒有刑事罪行發生時,警務人員亦會以中立態度安撫當事人的情緒,從而避免爭執升級。
隨着社會情況的轉變,政府對家庭暴力的政策亦不斷更新以回應社會的訴求。在政策更新過程中許多關注團體都積極提出不同的建議,希望可以遏止家庭暴力事件及為受困擾的家庭提供適當的援助。我們亦察覺到社會在這方面對政府相關政策訴求,由過去着重要求政府提供資源協助有問題的家庭,到近年提倡要修訂及擴大「家庭暴力條例」的範疇與執法,例如「強制性」舉報、「強制性」拘捕及「強制性」的輔導等。
根據一些外國城市的經驗,「強制性」措施雖然能反映政府正視家庭暴力的態度,亦會對施虐者重犯有相當的阻嚇作用。但另一方面,「強制性」措施在一些地方實行後郤被發現有一定程度的反效果。例如因怕配偶被拘控而拒絕求助;或因雙方互相指控而要進行雙重拘捕(dual arrest),引致調查上出現困難等問題。
至於「強制性」輔導,究竟應作為司法制度下的一種分流措施,即以接受輔導代替被控告上法庭,或是判刑的選擇,仍需更多深入的研究。我相信今日的研討會,滙聚了法律界及社會服務界的專業人士,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可就各種「強制性」措施作更深入討論。
無可否認「家庭暴力」是一個長遠的社會問題,亦對社會治安有着深遠的影響。因為已有研究顯示「家庭暴力」與青少年行為問題有直接關係,一些兒童及青少年會學習成年人的暴力行為,長大後有機會成為施虐者。警方在處理「家庭暴力」問題的政策,是採取「多部門合作形式」,務求為受問題困擾的家庭,提供最適切的援助。另外,我們亦不時檢討處理家庭暴力程序。過去一年,我們成立了「家庭暴力資料庫」及與社署合作設立新的「回覆機制」,令前線警務人員在處理家庭暴力案件時,能夠更深入了解每一個案的背景,從而迅速採取更有效和合適的行動。在「天水圍事件」後成立的三人檢討小組今年八月發表的進度報告,亦對以上的措施表示支持。至於死因庭的建議,警方已經就此成立一個由一位總警司帶領的內部工作小組,去全面研究及跟進每一個建議。我們希望通過與各專業組織更緊密的合作,提高各階層對問題的關注,齊心協力去遏止家庭暴力行為。
多謝各位。